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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份鸡苗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8月份商品代鸡苗销售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8月销售商品代鸡苗2,056.12万只,同比变动-6.30%,环比变动-5.69%;销售收入6,771.75万元,同比变动7.97%,环比变动19.03%。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代表公司商品代鸡苗销售情况,其他业务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鸡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幅度和频次较大,其价格变动直接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宪法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8人,代表的股份为120,089,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0,557,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9,532,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1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人,代表股份9,532,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1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9,532,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17%;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9、股权登记日

  2024年9月3日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838,1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7%,反对20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6%,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81,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37%;反对20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1117%;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245%。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899,8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1%,反对14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342,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0%;反对1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9%;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1%。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52,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835%,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64%,弃权16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07,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21%;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9395%;弃权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184%。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希民先生为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担保对象母公司)副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为关联人,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孙希民先生及孙宪法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发表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本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0亿元;同时子公司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9.5亿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0.5亿元。以此来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公司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任一时点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将均不超过该等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公司为参股公司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泉岭农牧”)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北三峡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三峡养殖”)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1亿元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的出资比例并结合宝泉岭农牧的实际情况,公司为北三峡养殖融资提供不超过(含)3,241.57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剩余其他两位股东黑龙江省北大荒肉业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兴合投资有限公司用在宝泉岭农牧的股权为提供本次担保的股东进行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用信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蓬莱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期限半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560万元,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北三峡养殖融资提供不超过(含)3,241.57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后续公司将配合北三峡养殖进行相关担保协议签署事宜。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希民先生作为关联人,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民和食品

  1、被担保人: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1号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肉鸡屠宰、分割加工、销售;肉制品、速冻食品的加工销售。

  2、与本公司关系

  民和食品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3、民和食品财务情况

  

  民和食品信用状况良好。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民和食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三峡养殖

  1、被担保人:黑龙江北三峡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注册资本:陆亿贰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哈肇公路465公里处路北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种鸡养殖;种蛋生产;种蛋孵化;种蛋批发零售;鸡雏生产、批发零售;肉鸡养殖;粮食收购及进出口活动;饲料加工、批发零售及进出口活动;牲畜批发和进出口活动;畜禽饲养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

  2、与本公司关系

  北三峡养殖为宝泉岭农牧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宝泉岭农牧23.55%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希民先生为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与宝泉岭农牧的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北三峡养殖财务情况

  

  北三峡养殖信用状况良好。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北三峡养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83.14万元,实际担保金额3,241.57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53,73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18%。

  除上述担保情况外,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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