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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和9月9日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组成情况

  1、董事长:LOU JING(娄竞)先生。

  2、非独立董事成员:LOU JING先生、刘彦丽女士、苏冬梅女士、孙永芝女士。

  3、独立董事成员:金永利先生、张薇女士、游松先生。

  独立董事金永利先生、张薇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5年8月25日)止,其余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主任委员(召集人)金永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曹虹女士。

  2、监事会成员:曹虹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田丽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吴晶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刘彦丽女士。

  2、董事会秘书:刘彦丽女士。

  3、财务负责人:孙永芝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刘彦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凤展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张凤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黄反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黄反之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反之先生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电话:021-80297676

  传真:021-80297676

  邮箱:ir@3s-guojian.com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LOU JING先生:1963年出生,男,安提瓜和巴布达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1985年获得上海第二军医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学士学位;1994年获得Fordham University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后于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LOU JING为3SBio Inc.(以下简称“三生制药”)的联合创始人,1995年-2002年任沈阳三生研发主管;2006年至今历任三生制药董事、执行董事;2012年至今任三生制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负责三生制药的战略发展及策划、整体运营管理以及主要决策制定。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OU JING先生通过三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控制公司80.88%的股份的表决权,通过香港达佳间接持有公司4.08%的股份;公司股东富健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均受LOU JING先生实际控制,与苏冬梅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彦丽女士:1981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7年-2016年历任沈阳三生国际药物注册代表、首席执行官助理、外国药物注册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1年-2019年9月历任三生制药高级经理、联席公司秘书;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6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彦丽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约1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苏冬梅女士:1970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年至1997年,任沈阳三生研发部科学家;1997年至2006年,担任沈阳三生研发部主管;2006年至2008年,担任沈阳三生的首席技术官,负责研发及制造工艺工程;2008年4月晋升为沈阳三生的副总裁。于2007年8月至2013年6月担任沈阳三生的董事。于2012年6月11日获委任为三生制药董事并于2014年11月27日调任为三生制药执行董事。2016年至今,苏冬梅女士重新获委任为沈阳三生董事。2022年8月起至今任北方药谷德生董事及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冬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海曜联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苏冬梅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LOU JING的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永芝女士:1975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5年-2013年历任三生制药财务会计、资金与国际会计主管、资金与国际会计副经理;2014年-2017年历任沈阳三生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2019年任公司高级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永芝女士通过上海世连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永利先生:195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1996年-2014年历任沈阳大学计财处副处长、管理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2013年-2018年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任本溪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024年8月任沈阳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2019年-2024年8月任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07月至今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永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薇女士:1962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0年-2017年历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顾问;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顺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游松先生:196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2001年至今任沈阳药科大学教授。2016年4月-2022年3月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虹女士:1969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护校,曾就职上海华东医院呼吸科护理部,上海金同医保中心行政部,2001年2月就职沈阳三生营销部,历任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大区经理,区域总监,业务拓展总监,2019内部转岗公司任政府事务部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丽女士:1983年5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至2012年任上海软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助理;2012年至2016年任格林豪泰酒店管理集团法务主管;2016年至今任公司法务主管;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田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晶女士:女,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中国东方航空国际贵宾厅;2016年3月至2019年4月就职于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行政专员;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行政助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凤展女士: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2009年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2010-2016年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分析师;2016-2020年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分析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4-042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部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通讯和现场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曹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同意选举曹虹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曹虹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4-041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LOU JING 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事务所苗晨和赵丽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彦丽出席会议;其他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苗晨、赵丽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程序合法,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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