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4号公司本部8楼8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6日
至2024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会人员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楼七楼)
4、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及传真:(027)84843197
地址:武汉市汉阳大道134号
邮编:430050
电子邮件:hshsd@126.com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4-053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4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4-054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车桂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车桂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车桂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建设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车桂娟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车桂娟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车桂娟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补选独立董事,公司股东卓尔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古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古继洪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古继洪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古继洪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古继洪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古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古继洪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接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古继洪先生简历:
古继洪,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1983年8月至2001年5月,在铁道部大桥工程局四处工作,历任会计员、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01年5月至2002年8月,任中铁大桥局四桥处处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正处级);2002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副局级);2006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副局级);2013年5月至2020年6月,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副局级)、正高级会计师;2015年8月起兼任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会长;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副局级);2021年11至今,任中国中铁派往所属企业专职董事、监事。先后荣获“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中国总会计师贡献奖”“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首届优秀CFO”“湖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现代服务)计划”。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