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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4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9月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8.83%股份的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9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临时提案一:《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集团提议公司制定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再次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经审慎研究,形成辽港股份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9月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4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大楼109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4日

  至2024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 议案1及议案2见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2. 议案3见2024年9月7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港湾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群力国际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辽港股份          股票代码:601880       公告编号:临2023-050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4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注: 1、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亦为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2、“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 2024年9月5日的总股本23,987,065,816股计算。“股份种类”中,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H股指境外上市外资股。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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