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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五合西路100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6日

  至2024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五合西路100号帅丰电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中杰

  电话:0575-83356233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五合西路100号

  邮箱:irm@sanfer.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

  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陆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陆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陆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陆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无会计专业人士,且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占多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陆健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陆健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陆健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陆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陆健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轶华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轶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张轶华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其本人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上述补选张轶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张轶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专人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陆健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轶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张轶华先生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张轶华先生为公司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调整如下:

  

  上述调整自张轶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张轶华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备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资格,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8月至2014年8月担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担任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担任上海丽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8月至2021年5月担任上海派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担任上海畅逸帕特纳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0月至2023年8月担任利和味道(青岛)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2023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凡迩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轶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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