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收购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股份”)51%股权,后经友好协商终止股权转让事项,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滨南股份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
在股权合作期间,公司曾为控股的滨南股份及其子公司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城环”)多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共计105,682,900元,并均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6)、《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1)、《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6)、《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5)、《关于终止滨南股份股权转让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4)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滨南股份及滨南城环承担的担保责任均已完全解除,公司对滨南股份及滨南城环的债务均已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除上述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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