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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项目推进不达预期等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公司收益的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CHINA HARBOUR ENGINEERING COMPANY LTD (SUCCURSALE GUINEE)签订了《几内亚力拓西芒杜港口工程EPC1&EPC3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3,980,000.00美元(不含税)。

  本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方

  买方:CHINA HARBOUR ENGINEERING COMPANY LTD (SUCCURSALE GUINEE)

  卖方: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63,980,000.00美元(不含税)。

  (三)供货及服务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为32台带式输送机主体及部分配套设施。

  (四)交货日期:2027年1月28日(含)前完成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

  (五)付款方式:买方按照合同条款分进度向卖方付款。

  (六)违约责任: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出现违约情况,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七)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买卖双方按规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扩大公司利润。合同的顺利履行,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输送机械设备领域的影响力,以便公司未来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的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已正式签订并生效,合同中已就供货范围、交货日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仍可能存在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其他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几内亚力拓西芒杜港口工程EPC1&EPC3项目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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