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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60

  

  股东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商投资”)持有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4,99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763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 景商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基数为700,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0,525,068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景商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景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4,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5.0763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及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减持股份情况

  2024年8月2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景商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36,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801%(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55637%),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景商投资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景商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三)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四)景商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景商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一)景商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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