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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王博(身份证号1304281977******12):

  因你涉嫌操纵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依据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拟决定:对你处以50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05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会领取前述告知书(联系电话:0755-88666571)。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我会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会申请陈述和申辩,也可申请举行听证。逾期即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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