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大楼1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平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董事吴敌先生、董事袁长长先生、董事宁红涛先生、董事陈年德先生、董事李鹏先生、董事李华祥先生、独立董事杨雄先生、独立董事孟跃中先生、独立董事曾幸荣先生以网络视频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沈红波先生、监事张明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朱秀梅女士以网络视频方式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戴耀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永新、马伊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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