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备查文件: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2.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2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公开选聘,依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60人;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500人;
(8)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业务收入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9)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4家(含H股);
(10)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1亿元;
(12)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度年末数:5,621.97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田城
田城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红玲
郑红玲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修俭
陈修俭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57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2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33万元,同比降低36.67%,主要系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其报价确定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公开选聘,依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且征得其理解与支持,大华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与大信进行了沟通,其表示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分析论证,并查阅了有关资质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也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独立性,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3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2024年9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第1、2项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3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所有议案将对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审议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四)登记地点: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8:00-17:00、2024年9月27日8:00-11:30。
(六)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533-3088888
传 真:0533-3089666
邮 编:250081
邮 箱:sz000655@163.com
联 系 人:成兆鑫 于丽媛
会议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55”,投票简称为“金岭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附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时间:202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本授权委托书仅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使用有效。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9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4年9月4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24年9月11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迟明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
以上议案第1-3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0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备查文件: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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