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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东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9月9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2024年9月9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备注:上述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7,422,872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并归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当期持股数量中。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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