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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会后事项承诺函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9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7月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4年第3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9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包括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等在内的本次项目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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