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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详细内容见2024年8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泰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提示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4年第 363 期 K 款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风险评级为PR1,PR2,PR3的产品只保障本金及最低预期年化收益,风险评级为PR4,PR5的产品只保障本金,所有产品均不保证最高预期年化收益,公司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公司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公司可能仅能获得较低收益水平。

  3、利率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均在产品到期后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公司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公司的流动性需求。

  5、产品不成立风险:公司购买本产品可能面临产品不成立风险,即按照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在一定条件下(详见产品说明书中“产品成立”部分),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此时,公司应积极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对退回/解冻资金进行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公司应充分关注并及时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公司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如公司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 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9、信用风险: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存款类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及资金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持续督导机构进行核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

  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 余额为人民币198,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七、备查文件

  工商银行客户回单及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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