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0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2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ZHANG XINGANG(美国籍)。除前述人员外,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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