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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01        证券简称:常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龙腾工业园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JUN JI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祝伟先生、陆新军先生、陈江先生,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佟成生先生、沈同仙女士因工作原因,通过线上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可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李雪军先生、陆丽华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繁、徐秋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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