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7月22日、8月23日分别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融资安排并提供担保事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向子公司增资事项等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已取得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向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增资事项的批复同意、反垄断审查机构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
本次交易的有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8月2日、8月6日、8月7日、8月23日以及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配合相关审批工作需要,瀚蓝香港于2024年9月12日与粤丰环保控股股东Best Approach Developments Limited(臻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与Best Approach Developments Limited(臻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治理协议》(以下简称“《治理协议》”)。
三、《治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Best Approach Developments Limited(臻达发展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确认,将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合理协助,使得甲方在本次交易完成(“本次交易完成”之日为计划生效日期。“计划生效日期”定义同乙方于2024年7月22日签署的《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前通过书面通知方式提名的粤丰环保董事、管理人员和职员在(i)本次交易完成日; 或(ii)粤丰环保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退市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得以被聘任为粤丰环保的董事、管理人员和职员。
2、乙方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基于瀚蓝香港将持有粤丰环保约92.77%的股权及对应的投票权。根据粤丰环保公司章程,粤丰环保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机制分为普通决议事项及特别决议事项。普通决议事项需由股东大会超过二分之一的票数表决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由股东大会超过四分之三的票数表决通过。因此,瀚蓝香港的投票权足以使其提出的决议事项通过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及特别决议。
3、乙方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粤丰环保公司章程,瀚蓝香港将有权独立决定董事会的组成,以及全部董事会成员的任免。
4、乙方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由瀚蓝香港任命的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章程任免董事总经理、联席董事总经理、副董事总经理或其他执行董事及/或有关粤丰环保业务管理的其他职位或行政职务,董事会有权任命粤丰环保的总经理或经理并授予其董事会认为合适的任何权利。即董事会有权任命粤丰环保的全部管理人员和职员。
5、乙方确认,根据粤丰环保公司章程,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的业务。即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瀚蓝香港可通过其任命的董事会、管理人员和职员等对公司及其业务和财务进行全面管理。
6、如果甲方在本次交易的计划生效日期当天或之后召开股东大会,乙方将参加股东大会,使得甲方为通过关于修改粤丰环保公司章程的议案而召开的股东大会可以顺利召开。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治理协议》的相关内容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变更,不增加公司的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8月23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预案修订稿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公司积极并有序地推进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和估值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同意。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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