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A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8,601,48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96,600股,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8,104,887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恒华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樊义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郭恒华、合肥市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限公司、郭恒平、张冬竹、樊义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帆、李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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