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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2024年9月12日,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3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均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8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确定特殊异动情形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64.83万股,由1,486,358,853股减少至1,485,710,553股;注册资本减少64.83万元,由1,486,358,853元减少至1,485,710,553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12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宇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3033

  3.联系人:崔浩

  4.联系电话:0519-85778588

  5.联系邮箱:cuihao40@crcchem.com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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