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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 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细节有待进一步落实,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合作项目无法开展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待开展具体合作项目时,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将与其单独签署具体单项合作协议,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达到法定信息披露标准的,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及期后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未来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情况而确定。

  2024年9月13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简称“电科院”)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携手共进、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的核心理念,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因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待开展具体合作项目时,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将与其单独签署具体单项合作协议,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达到法定信息披露标准的,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8日

  负责人:汪康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MA61Y0NC9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场所: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二街16号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科技中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检测、检验、测试、鉴定、计量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9,968,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系公司控股股东;电科院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电科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秉承平等互利、携手共进、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的核心理念,紧密围绕实际需求,构建稳固的合作关系。双方致力于通过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推进体系与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深化双方在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目标是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动创新技术的市场化进程,积极培育并引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双方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持续进步贡献力量。

  (二)合作目标

  短期目标: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多项科研成果的成功转化与市场推广,形成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双方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

  长期目标: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格局,共同推动电力行业的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合作机制

  围绕物资检测、数字转型、储能技术、无人机增值服务、环境监测、设备运维、电网调试等业务,争取重要合作成果推广应用。同时,围绕政企合作、新技术推广、产业发展等业务,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盈利模式,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四)合作内容

  1.科研合作

  联合研发项目:双方将基于各自的优势,共同确定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市场潜力的科研项目。双方将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深度合作,攻克技术难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技术交流与共享:不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研讨会,分享最新的科研成果、技术动态和行业趋势,促进知识在双方团队间的流动与融合,共同提升技术水平。

  人才交流与培养:双方将鼓励员工之间的交流学习,开展联合培训项目,培养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为双方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成果转化与市场推广

  科研成果转化:公司利用其生产能力、市场资源和渠道优势,协助电科院将成熟的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服务。电科院利用其技术优势,协助公司有针对性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工作。

  市场推广与合作:双方共同制定市场推广策略,利用各自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网络渠道,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提升市场竞争力。

  3.信息平台与资源共享

  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双方信息共享机制,包括科研成果、行业动态、市场需求等信息,确保双方能够及时获取并利用有价值的信息资源。

  (五)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体现了控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双方的业务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及期后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未来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情况而确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细节有待进一步落实,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合作项目无法开展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 报备文件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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