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选举江淦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江淦钧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规模,并考虑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吉争雄先生(独立董事)、徐勇先生(独立董事)和江淦钧先生,吉争雄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三、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认其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吕先红先生、陈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马远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聘请陈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根据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最终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准。
同时,聘任熊磊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以上人员简历信息请见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信息》。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换届,孙天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天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孙天骏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请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1、《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信息》
2、《组织架构图》(2024年9月)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信息
1、王兵先生简历
王兵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博士。1999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埃森哲咨询有限公司,龙沙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1月加入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IT总监兼制造中心副总经理,信息与数字化中心总经理,曾兼任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欧菲智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总经理,并兼任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索菲亚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州市宁基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索菲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广州索菲亚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广州米兰纳家居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索菲亚圣都家居(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索菲亚星艺家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极点美家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索菲亚家居(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760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8.81%。除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江淦钧先生为关联关系外,王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吕先红先生简历
吕先红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先后任职于顺德陈村职业中学,美涂士化工集团,米奇涂料公司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加入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索菲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索菲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索菲亚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吕先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167.2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1.94%。吕先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吕先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陈炜先生简历
陈炜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7月份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河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2004年至2020年任职于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先后任供应链总监、合肥工厂总经理、顺德工厂总经理、印度工厂总经理、制造副总裁。2020 年 11 月加入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1年10月起兼任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22年8月起兼任广州宁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0月30日兼任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167.2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1.94%。陈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马远宁先生简历
马远宁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专业学士学位。1997年至2018年,先后在南粤(集团)有限公司、粤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泛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曾任广东泽和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加入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结算中心总经理助理、结算中心副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并兼任广州索菲亚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宁基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司米厨柜有限公司监事、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索菲亚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索菲亚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广州极点美家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索菲亚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宁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索菲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索菲亚圣都家居(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远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110.2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1.28%。马远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远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陈蓉女士简历
陈蓉女士,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持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9月至2016年4月在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文案、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部主管职务。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在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经理职务。2018年9月加入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41.3881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0.4800%。陈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蓉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7533019
传 真:020-87579391
电子邮箱:ningji@suofeiya.com.cn
6、熊磊先生简历
熊磊先生,1994年11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员。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任广州钛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证券事务专员。2022年10月加入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任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熊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15.2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0.18%。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熊磊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7533019
传 真:020-87579391
电子邮箱:ningji@suofeiya.com.cn
附件2:《组织架构图》(2024年9月)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4-06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17:30在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了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选举陈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陈明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4-059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下午16: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凡截至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9.会议地点: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9人,代表公司股份592,088,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1.4807%(截至2024年9月9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63,047,164股)。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420,350,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3,047,164股)的43.648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3、网络投票的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2人,代表股份171,737,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3,047,164股)的17.83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新一届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向股东大会就其任职条件、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提交了书面说明。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江淦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39,365,657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095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24,520,931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0.254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1.02、《选举柯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7,614,198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866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52,769,472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6.191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吉争雄先生、徐勇先生、郭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吉争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5,789,828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558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45,102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5.162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2.02、《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6,318,443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647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51,473,717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5.460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2.03、《选举郭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66,549,240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68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51,704,514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5.591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谢康先生、张红珍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谢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48,317,719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2.607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3,472,993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5.304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3.02、《选举张红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63,235,086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126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48,390,360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3.721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625,336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535,53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3021%;弃权82,6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4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6,625,336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535,539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3021%;弃权82,6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466%。
关联股东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1,662,701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281%;反对342,9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82,6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76,817,975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7599%;反对342,9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935%;弃权82,600 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46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295,999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1773%;反对10,732,302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8126%;弃权59,9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66,451,273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3.9111%;反对10,732,302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0551%;弃权59,90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3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卢润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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