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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已完成,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045,000股,公司股份由134,481,667股变更为135,526,66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481,667元变更为人民币135,526,667元。

  2、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15,000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由135,526,667股变更为134,511,66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526,667元变更为人民币134,511,667元。

  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将由134,481,667股变更为134,511,66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4,481,667元变更为人民币134,511,66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上述事项涉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9月14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417-3907770

  5、邮箱:djdsh@djdsh.com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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