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4-049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金复〔2024〕60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本次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人民币350亿元)。本公司已于此前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4〕第60号),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关于本次资本补充债券的发行事宜,本公司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结束后,本次资本补充债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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