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向建设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2,000万元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光谷环保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4,356.53万元(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2,511.88万元,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83万元。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向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保证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4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4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 2024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201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18,317.92万元,负债合计 117,899.16万元,所有者权益 100,418.76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机构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营业场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现代国际设计城A座与B座间的三层商业裙楼商铺
负责人:丁小龙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及基金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其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本金人民币12,000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本次授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经营需求。
2、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措施:新增贷款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目前,光谷环保的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公司将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提升效益,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相关公司具备偿还能力,本次计划内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32,511.88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14.82%,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83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0.3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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