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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8日期间已触发“嘉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若“嘉泽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均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以2025年3月20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嘉泽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17元/股的90%,即2.853元/股,已触发“嘉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了1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14号文同意,公司1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9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泽转债”,债券代码“113039”。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嘉泽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嘉泽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57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17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17元/股的90%,即2.853元/股,已触发“嘉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公司董事会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鉴于“嘉泽转债”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若“嘉泽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均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嘉泽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嘉泽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嘉泽转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嘉泽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嘉泽转债”。

  (三)截至目前,上述主体均未持有“嘉泽转债”,不存在披露上述主体减持可转债计划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以2025年3月20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嘉泽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嘉泽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51-5100532

  联系传真:0951-5100533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签字董事9人,实签字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鉴于“嘉泽转债”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若“嘉泽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均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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