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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副总经理谢文忠先生、李广泽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57,4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8%)。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副总经理谢文忠先生、李广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买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757,4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8%),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4年10月17日-2025年1月16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副总经理谢文忠先生、李广泽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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