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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其中董事刘晓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4人,其中监事李兴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马兴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并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洁、刘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 报备文件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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