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212,29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89,244,948.96元,扣除发行费用97,873,852.8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096.0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77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额之间的差额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经审慎研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科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投向的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产品扩产建设项目、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根据2023年4月26日《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收购青岛软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装修及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正在同步进行中。因此,考虑到地块变更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后,公司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2月。
2、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拟在武汉、合肥、南京、印度分别建设营销网点,并进行数字化销售项目、数字化项目管理项目、数字化工程设计项目、数字化进销存与财务项目、数字化供应链与制造项目、数字化人事协同项目六大项目,以实现公司数字化转型。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公司审慎进行营销网络及数字化项目投资建设,截至2024年8月,项目投资主要用于采购数字化建设所必需的基础硬件、软件系统及算力服务等,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项目实施地点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行业及市场环境不断发生变化,伴随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公司营销网点建设预计将涉及新的国家和地区,公司海外业务架构、数字化规划及开发等均需要反复评估验证,相关工作进度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因此,考虑该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等,公司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项目延期符合募投项目研发的客观实际、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均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因此,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了重新论证,本次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如下:
(一)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快递物流、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智能物流、智能工厂解决方案的需求上升,公司业务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同时,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机械、电气、软件的融合和协同,需要在产品交付前在厂内搭建模拟系统进行充分的试验和测试,以验证其各个组成部分运作情况,从而保证整体系统的正常运行。现阶段,公司的主要办公场所较为拥挤,办公和研发空间偏小,不利于公司研发工作的开展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也不利于公司整体的运营管理、品牌宣传、形象展示和文化建设。因此,公司迫切需要进行本次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优化办公环境,加快新产品研发、测试及产业化进程,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范畴;符合《“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中对于基本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物流创新发展能力和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的要求;符合《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中对于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绿色化装备应用,推广智能装备,打造绿色智慧型国家物流枢纽的要求;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中对于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的要求。同时,公司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和储备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公司产品销售覆盖的目标市场地域广阔,并且随着业务的发展,需要逐渐提高目标市场的覆盖广度和密度,以保障公司市场地位及盈利能力。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在南京、合肥、武汉、印度设立营销网点,加快公司营销服务的响应速度,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及智能制造行业竞争激烈,对比优秀的竞争对手,公司需要通过数字化转型做好能力构建。公司基于自身战略定位、业务发展总体目标,制定了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将数字化转型上升到公司战略层面。公司树立了未来3-5年的数字化建设目标,以此指引公司数字化建设。基于整体数字化规划,公司需启动数字化销售项目、数字化项目管理项目、数字化工程设计项目、数字化进销存与财务项目、数字化供应链与制造项目、数字化人事协同项目六大项目,以实现核心目标的快速达成,从而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提高竞争优势。
2、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深耕智能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业务领域多年,能够灵活运用各项先进技术,充分理解客户需求,定制开发高性价比的产品。项目交付方面,公司通过大量的项目交付逐步形成了成熟的项目管理体系,建立了标准化的项目管理模式,培养了经验丰富的项目交付团队,能够快速准确的完成项目交付。售后服务方面,公司依托售后服务监控中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在备件更换、巡检维养、驻场服务等方面可为客户提供多方位的及时服务。公司完善的综合服务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同时,我国正在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信息技术应用的新场景层出不穷。十四五期间,我国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加强通用处理器、云计算系统和软件核心技术一体化研发,从而促进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信息化服务产业的市场化也使得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深入、专业、针对性强的信息技术服务商,这些服务商能够在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因此,成熟的数字化技术和产业体系为本次数字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相关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其中“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由2024年9月调整为2025年2月、“营销网络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将由2024年9月调整为2026年12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2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同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现拟变更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智能”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付强,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慧,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姜慧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姜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其中项目合伙人于2023年12月曾受到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费用情况
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总计为130万元(不包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普华永道中天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同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现拟变更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事前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4年9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4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
至2024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10月8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dm@kengic.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10月8日16时之前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8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21 号
邮编:266111
联系电话:0532-55583518
邮箱:dm@kengic.com
联系人:谭美翼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55证券简称:科捷智能公告编号:2024-07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4年9月9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彬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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