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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景兴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在直销柜台 开展赎回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在直销柜台开展赎回费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适用渠道

  本公司直销柜台。本次优惠活动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活动期限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时,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相关约定,将收取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以外的部分将免予收取。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在直销渠道开展赎回费优惠活动以本次最新费率优惠公告为准。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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