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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13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应信息。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在此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履行各自的内部程序,

  以期尽快提交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葛艳锋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李伟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宇曈、梁茜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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