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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永和”)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包头永和提供最高额为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包头永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包头永和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或单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65,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包头永和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9日

  法定代表人:徐水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3MA0RTEEX7Q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203室

  经营范围: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包头永和资产总额30,271.30万元,负债总额15,856.1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15,764.35万元,净资产14,415.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3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74万元,净利润4,577.8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包头永和资产总额36,795.09万元,负债总额23,096.75万元,净资产13,698.34万元,资产负债率62.77%;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34万元,净利润-721.33万元。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债务人: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本金余额、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保证期间各单笔授信业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 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决策和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56,108.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2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 上午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yhzqsw@qhy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 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童建国先生

  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

  董事会秘书:程文霞女士

  财务总监:姜根法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 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hzqsw@qhy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570-3832502

  邮箱:yhzqsw@qhyh.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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