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1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 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募集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八)增信机制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当期债券的具体增信机制。
(九)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部门与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
(十)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具体挂牌安排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确定。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其他事项
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付息期限和方式、特殊条款、资信评级情况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 本次发行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加快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的安排,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框架和原则下,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申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债券申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的相关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使用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5、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为本次发行债券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授权时效以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四、 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情况。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114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祺奥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募集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8、增信机制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当期债券的具体增信机制。
9、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部门与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
10、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具体挂牌安排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确定。
11、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其他事项
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付息期限和方式、特殊条款、资信评级情况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3、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了加快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的安排,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框架和原则下,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申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债券申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的相关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使用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5、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为本次发行债券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授权时效以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1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113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至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3300@zjhuatie.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祺奥
总经理:胡丹锋
董事会秘书:郭海滨
财务总监:张伟丽
独立董事:许诗浩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至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3300@zjhuatie.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狄骁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电子邮箱:603300@zjhuatie.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4-117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
至2024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9月28日8:30-11:30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狄骁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115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晓霞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募集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8、增信机制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当期债券的具体增信机制。
9、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部门与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
10、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具体挂牌安排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确定。
11、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其他事项
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付息期限和方式、特殊条款、资信评级情况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3、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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