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工程款45,200,053.70元及相应利息和相关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所处阶段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不排除原被告方继续上诉及二审可能,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天建设”或“原告”)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对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友阿”或“被告”)提起诉讼,要求郴州友阿支付工程款68,294,134元及相关利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号)。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24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湘1002民初8066号),判决如下:
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5,200,053.7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45,200,053.70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原告对所承建涉案工程的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在45,200,053.7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目前案件所处阶段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不排除原被告方继续上诉及二审可能,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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