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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本次发行前确定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存续期限、债券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的修正、债券赎回与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决定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的方案相关的各项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申报工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申报材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各项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决定或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交易等相关事宜。

  7.若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状况发生变化,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时,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的延期实施或终止。

  9.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回售、转股等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4项、第5项、第9项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等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外,其他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4-048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2月末发行完成,并分别假设可转债持有人于2025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6.66元/股,转股数量为46,818,727 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即2024年9月2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23,086,4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票回购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9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62.40万元。假设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测算:(1)与上年同期持平;(2)较上年同期增长10%;(3)较上年同期增长2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9、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不代表对公司2024年及202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所造成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每股收益指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会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份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并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益生元系列产品、膳食纤维系列产品、健康甜味剂产品和其他淀粉糖(醇)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具体产品包括低聚异麦芽糖、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低聚木糖、抗性糊精、聚葡萄糖、阿洛酮糖、异麦芽酮糖、水苏糖、结晶果糖等,是国内乃至全球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多品种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泰国大健康新食品原料智慧工厂项目、功能糖干燥扩产与综合提升项目和新食品原料应用国际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充公司现有益生元、健康甜味剂及膳食纤维产品产能,完善公司产品体系,促进技术水平提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的人才培养及管理机制,拥有一支集研发、生产、销售、管理于一体的人才队伍。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强有力的营销团队,培养或引进一批专业的管理人才与技术专才,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并将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建立科学晋升通道,提升员工个人价值与员工满意度,留住人才。此外,公司还将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对项目核心团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储备与研发创新,经过多年研发投入,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已取得国内发明专利64项,海外专利9项,专利覆盖了抗性糊精、阿洛酮糖、低聚果糖、异麦芽酮糖等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膳食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功能糖应用工程实验室等多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并与山东大学、江南大学、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实现了广泛的技术交流和资源共享。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团队建设,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84人,在益生元、膳食纤维及健康甜味剂等各类新食品原料相关领域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和较强的创新能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在益生元及膳食纤维行业内深耕多年,形成了布局全球的营销网络、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作为全球重要的益生元、膳食纤维与健康甜味剂产品生产商,公司产品远销欧洲、美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和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品牌客户包括雀巢、玛氏、联合利华、娃哈哈、蒙牛、伊利等国内外大中型知名企业,下游客户覆盖食品、饮料、保健品、医药、动物营养等众多行业。得益于大健康理念的逐渐深化,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公司将继续凭借出色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及畅通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持续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具有较好的人员、技术、市场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坚定不移发展主营业务,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益生元、膳食纤维、健康甜味剂和其他淀粉糖(醇)四大产品系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已成为全球市场产品规格最全、规格数量最多的生产商之一。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产品优势、品牌优势,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依靠新产品、新技术抢占市场;此外,公司将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控,注重产品质量的细节管理,抓好关键控制点,严把质量关,获取更多客户认可;同时,公司将把握《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国内、国际销售网络布局,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全球市场份额,推动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二)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其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建设,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窦宝德,实际控制人窦宝德和窦光朋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4-047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4-057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办公楼一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

  至2024年10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9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0、11.01、11.02、11.04、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11.01、11.02、11.04、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4年10月10日17:3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0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办公楼一楼第二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百龙创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1200

  电话:0534-8215064

  邮箱地址:blcyzqb@sdblcy.com

  联系人:张熠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4-056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公司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是否实施三季度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三季度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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