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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浙商CDs2406068(可转让)

  ● 现金管理期限:6个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中,资金分期进行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198.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26,23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0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鉴于上述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本次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及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本次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浙商银行大额存单

  

  (二)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选择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16.SH)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 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01%,公司货币资金为29,847.06万元,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6.75%,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公司本次购买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将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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