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2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9号)。认为公司拒绝与复审机构签订协议,阻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件号令220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第四十四条,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予以警示,同时责令公司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抓紧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对养牛场重大工程项目复审工作,2024年9月20日前向河北证监局书面报送复审结果及整改报告,按规定做好持续信息披露。
2024年8月24日,公司及时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9月1日,公司与河北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重新对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复审。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数据量庞大,核实工作比较繁琐,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拟将延期至2024年10月25日完成复审及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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