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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4-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1号)。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14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梗概如下:

  (1)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收购海南极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埃泰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泰斯公司”)15.67%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17,881.64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通过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埃泰斯公司79.10%的股权,海南极目不再持有埃泰斯公司的股权。

  (2)交易标的埃泰斯公司的基本情况

  江苏埃泰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MA1GEU9P3K,法定代表人为张永明,成立日期为2021年6月24日,注册资本为1778.3837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雅歌路8号。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独立热管理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应用市场为储能设备热管理业务。

  埃泰斯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以下为本次收购交易完成前后埃泰斯公司股权状态对比:

  

  (3)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公司考虑到埃泰斯公司的行业前景、业务潜力、技术水平及未来盈利能力,兼顾埃泰斯公司此前未向股东分配过利润,且其未分配利润总额较高等综合因素,确定拟成交价。

  (4)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预计将使空调国际的所有者权益降低12,898.22万元并相应影响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此次交易对于本公司今年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对埃泰斯的持股比例,更多分享埃泰斯当前累计的及未来的经营业绩。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20日,8点30分至17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以信函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股东比照现场递交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股东签名或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或其电子版,并在现场参加会议时,提交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若有)的原件。

  (三)登记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办公楼四楼,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贺

  电话:025-52600072

  传真:025-52600072

  邮政编码:211111

  (四)登记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的各项费用须自理。

  其余详情,请参见本公司9月7日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1号)。

  特此通知。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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