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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关于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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