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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责令改正决定书》主要内容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2023年末因合同变更调减2023年度营业收入2,097.38万元,其中营业收入638.47万元应在2023年半年报冲减,但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3年半年报存在错报。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相关说明

  公司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公司对本次财务错报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公司财务管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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