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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授权有效期到期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等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9月22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 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到期失效

  自本次配股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因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未能在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内完成本次配股等工作。截至2024年9月21日,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到期后自动失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的失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发展和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相应多元化融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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