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八节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撤销、中止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除部分保留资产负债以外的主要从事轴承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入资产”)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针对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发行股份向交易对方购买,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复牌,具体详见《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024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08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郑天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天磊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郑天磊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天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天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郑天磊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郑天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由董事会秘书郭维宏先生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08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宝塔实业,证券代码:000595)于2024年9月18日、9月19日和9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2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5.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大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置出资产及拟置入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重组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公告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宝塔石化集团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2.宁国运集团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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