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8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15,274,659.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4,725,340.56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842,381.69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882,95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CDAA401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根据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用于“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t/a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完成专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2023-034、2023-079)。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募投项目,并将前述两个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以划转日银行转账单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截至2024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原募投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共计296,493,577.56元划转至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2050165603609001828),为减少管理成本且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继续使用,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原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账户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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