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7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0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
至2024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9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联系电话:0757-81280550
联系人:唐娅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7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2,17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140.8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三、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情况和原因
(一)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将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中的研发费用3,902.13万元调整至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除了调减研发费用外,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的其他内部投资结构均未发生变化,相关研发费用将调整至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并全部用于研发费用。
(二)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原因
1. 本次调整将增加公司对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研发投入,推动公司消费电子业务板块的持续快速发展
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研发方向为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领域的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可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TWS耳机、智能手表等终端设备。本项目旨在通过对电源管理芯片的进一步升级,横向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6,121.67万元,投入进度为96.45%,已有多款锂电池充电芯片、高性能DC/DC芯片和端口保护芯片新品实现量产出货。尽管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和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半导体市场进入周期性低迷时期,以智能手机、电脑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行业低谷不可持续。2024 年,随着下游人工智能、高性能运算、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需求增长,以及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等市场需求逐渐回暖。国内外市场的结构性差异导致模拟芯片市场出现“阶梯式复苏”的情况,即消费电子类模拟芯片产品将先于工业、汽车市场复苏,国内模拟芯片市场则先于海外市场好转。据此,继续加大对本项目的研发投入,能更好地满足电源管理芯片下游消费电子类产品市场的庞大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电源管理芯片要满足高稳定、高可靠、低功耗等要求,高端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难度较大,研发周期较长。为持续占领消费电子电源管理芯片市场,提升市场份额,推动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拟增加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实现在关键核心技术上的进一步提高,促进公司现有产品的拓展,为未来开发新产品提供支持,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
2.将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的投资金额投入到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的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1)在广东省佛山市建设总部基地,基地将划分为研发实验室、展厅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区,从而解决公司当前办公和研发实验室场地紧缺的问题(以下简称“总部基地建设项目”);(2)公司将开展前沿双向交流转直流技术的研发,主要方向包括初级调节、变压器容差补偿、线缆补偿和EMI优化等,以及进一步发展无线充电电源芯片(以下简称“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其中,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的研发方向为高性能AC/DC转换和无线充电相关技术。由于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基本完成该研发项目,现经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市场变化情况,预计未来不会在该技术方向上增加研发投入。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的投资金额3,902.13万元投入至更具有市场价值的募投项目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中。
四、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予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 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如上文所述,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原定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6,715.6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16,121.67万元,投入进度为96.45%,公司拟增加投入募集资金3,902.13万元。为确保新增的募集资金能够得到充分运用,根据在研项目进展和募集资金预计使用情况,经公司测算,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10月。
2. 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894.29万元,投入进度为69.09%,公司已研发出车载智能高/低边开关芯片、车规级高性能升/降压转换芯片、IPM马达驱动芯片等多款量产产品,研发管线20多款。该项目对应的产品主要是车规级芯片,相对于消费级芯片,车规级芯片由于应用场景的环境复杂,对于芯片本身的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要求更高,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Tier 1和主机厂的配合和支持,此外,芯片研发完成后,还需通过下游客户的严格测试和验证之后才能进入客户导入和量产阶段。因此,车规芯片产品相对消费级芯片的研发门槛更高,整体研发周期和销售周期较长。与此同时,近年来全球汽车产业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特别是AI和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对于芯片硬件底层功能和上层应用算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项目在研发推进过程中,也需兼顾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和前沿技术趋势等多方面的变化,持续对车规芯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进行迭代升级。
因此,由于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到项目实施进度、外部产业环境等因素影响,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后。在保证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4月。
3.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795.50万元,投入进度为7.51%。由于公司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所在地块属于佛山市南海区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所涉及政府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程序较多及流程较长,导致该项目整体开展进度和募集资金投入较慢。根据相关法律和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于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为建设项目,在申请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均需取得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行政委托单位的审查同意。公司取得相关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后,即积极办理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划、报批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报批手续的名称为“希荻大厦”。
公司于2024年1月取得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动工建设。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正在进行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基坑和桩基础工程建设。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公司拟将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
尽管公司在积极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但如前所述,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涉及的外部审批程序繁复,即便公司已对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附件
(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74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27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股东)278人,注册会计师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人。立信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8.32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近3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新航,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自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海军,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自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家恒,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自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新航最近3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海军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家恒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李新航、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海军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家恒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在确保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单一选聘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以及各评价要素的评分标准,并对本次选聘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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