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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9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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