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9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分别对其所持公司375,156,159股无限售流通股和67,7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延期。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9,915,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79%,上述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03,721,159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82.92%。
●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2),公司大股东东方润澜所持公司1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于2024年9月27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票质押延期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方润澜分别对其所持公司375,156,159股无限售流通股和67,7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延期,具体如下: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单位:股)
二、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一)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相关质押延期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二)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方润澜质押的用途是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2、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时间2003年8月26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院1号楼26层260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
(3)债券发行情况
无。
(4)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债务问题涉及诉讼、仲裁。前述诉讼、仲裁与公司无关。
(5)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情况,存在短期偿债压力。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相关银行积极协商贷款展期等解决措施。
3、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交易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近一年内曾发生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39亿元,其中担保逾期本金金额11.52亿元。
(2)上市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提交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因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于2024年6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相关承诺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化解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公司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承诺函》内容,尽快落实相关承诺,优先以现金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尽快化解暂时流动性趋紧风险,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将根据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
4、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2),公司大股东东方润澜所持公司1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于2024年9月27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如出现质押平仓风险或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9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关联银行贷款延期
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融资需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饭店”)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贷款续作相关协议,对应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中长期贷款金额合计51.52亿元,具体如下:
1、公司与民生银行对流动资金贷款20.96亿元签署贷款续作相关协议,期限12个月,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大成饭店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5号院1号楼商业、办公、地下车库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投资”)70%股权、商业投资持有的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安颐”)58.69%股权、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油”)持有的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18.18%股权、东方安颐持有的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东方安颐持有的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子公司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湖腾实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公司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湖会展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与民生银行对流动资金贷款5.13亿元签署贷款续作相关协议,期限12个月,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青龙湖腾实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与民生银行对流动资金贷款2.08亿元签署贷款续作相关协议,期限24个月,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持有的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青龙湖腾实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与民生银行对流动资金贷款6.5009亿元签署贷款续作相关协议,期限24个月,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和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联合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467.HK,以下简称“联合能源”)1,357,014,388股股票继续提供质押担保;Brilliant Mile Limited 以持有联合能源579,903,612股股票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5、大成饭店与民生银行对其他中长期贷款16.85亿元签署贷款展期相关协议,期限12个月,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青龙湖腾实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青龙湖腾实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青龙湖会展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东方安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联合能源500,000,000股股票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2.92%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民生银行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本次签订续作及展期相关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相关子公司已就担保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大成饭店在民生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及其他中长期借款余额为51.52亿元,暂无逾期。
二、关联银行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378,241.8502万元,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2.9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76,749.6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6,246.0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8.1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23亿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民生银行未审计资产总额75,510.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5,961.41亿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71.2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74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3、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豆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职业中介活动。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谷物销售;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380.14亿元,负债总额215.8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1.5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56.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6.88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亿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62.42亿元,负债总额197.1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1.01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48.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8.07亿元。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2亿元。
四、贷款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贷款续作相关协议一
1、贷款主体: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20.96亿元。
3、贷款续作期限:12个月
4、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5号院1号楼商业、办公、地下车库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商业投资70%股权、商业投资持有的东方安颐58.69%股权、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持有的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18.18%股权、东方安颐持有的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东方安颐持有的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子公司青龙湖腾实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公司子公司青龙湖会展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贷款续作相关协议二
1、贷款主体: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5.13亿元。
3、贷款续作期限:12个月
4、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青龙湖腾实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贷款续作相关协议三
1、贷款主体: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2.08亿元。
3、贷款续作期限:24个月
4、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持有的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青龙湖腾实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贷款续作相关协议四
1、贷款主体: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6.5009亿元。
3、贷款续作期限:24个月
4、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和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联合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继续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联合能源1,357,014,388股股票继续提供质押担保;Brilliant Mile Limited以持有的联合能源579,903,612股股票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五)贷款展期相关协议
1、贷款主体: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16.85亿元。
3、贷款展期期限:12个月
4、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青龙湖腾实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青龙湖腾实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青龙湖会展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变);东方安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联合能源500,000,000股股票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五、贷款及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民生银行融资及担保的目的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贷款利率符合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4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80.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8.31%,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金额17.66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4.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62%,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金额11.52亿元。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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