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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6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4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以相关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不再区分“股东会”(有限公司)和“股东大会”(股份公司),故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6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0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10月9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二)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0月1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dongmichu@risesun.cn;

  联系人: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4年10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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