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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3月15日届满。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规定,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现任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向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十一届董事会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独立董事可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15:00之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书面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被提名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名人应当说明该被提名人具体情形、 拟提名该被提名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上期间,应当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二)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3、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4、 独立董事在被提名前,原则上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4项至第6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8、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并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 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附件1);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电子邮件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4年9月27日15:00之前将相关书面文件送达至(以收件邮戳时间或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hlzq@cnhlyl.com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方铂淳

  (二)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三)联系电话:027-83641351

  (四)传真:027-83641351

  (五)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六)邮政编码:430000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

  

  候选人签字: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证明

  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在我公司任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我公司_________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推荐有关事宜。受托人为办理上述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和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受托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67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3月15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第十届监事会人员的组成情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规定,决定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现任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可向现任监事会提名推荐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15:00之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书面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将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见附件1);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电子邮件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4年9月27日15:00之前将相关书面文件送达至(以收件邮戳时间或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hlzq@cnhlyl.com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方铂淳

  (二)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三)联系电话:027-83641351

  (四)传真:027-83641351

  (五)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

  (六)邮政编码:430000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

  

  候选人签字: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证明

  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在我公司任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我公司_________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贵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推荐有关事宜。受托人为办理上述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和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受托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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