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至10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utimes.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拟定于2024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4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汉洪
董事会秘书:叶宇凌
财务总监:朱顺章
独立董事:曾小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31日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至10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utimes.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徐逸众
电话:0755-23076753
邮箱:info@utimes.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9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大道4018号华丰国际商务大厦1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9日)的总股本为56,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105,902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汉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叶宇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啸中、吴芷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