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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 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4-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分资产事项概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mmall.jd.com/assets/17932755?publishSource=10)公开拍卖三家公司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本次拍卖成功拍出磷酸、片碱、食用碱及液碱,其余被拍卖标的物即豆粕水解液、硫酸、工业盐酸、石灰石、硫酸锰、煤及味精母液水解液均流拍。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三家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9月6日10时至2024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第2次拍卖豆粕水解液、硫酸、工业盐酸、石灰石、硫酸锰、煤、味精母液水解液。上述被第 2 次拍卖的标的物包含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厂区的部分原辅材料。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第2次拍卖成功拍出硫酸,其余被拍卖标的物即豆粕水解液、工业盐酸、石灰石、硫酸锰、煤及味精母液水解液均流拍;三家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9月15日10时至2024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第3次拍卖豆粕水解液、工业盐酸、石灰石、硫酸锰、煤、味精母液水解液。上述被第3次拍卖的标的物包含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厂区的部分原辅材料。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第3次拍卖成功拍出味精母液水解液,其余被拍卖标的物即豆粕水解液、工业盐酸、石灰石、硫酸锰、煤均流拍。

  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三家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9月25日10时至2024年9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第4次拍卖豆粕水解液、工业盐酸、石灰石、硫酸锰、煤。上述被第 4次拍卖的标的物包含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厂区的部分原辅材料。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通过查询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mmall.jd.com/assets/17932755?publishSource=10)获悉,上述被第4次拍卖的标的物拍卖结果如下:

  

  上述成功拍出的标的物属于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厂区的原辅材料。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mmall.jd.com/assets/17932755?publishSource=10)竞买公告相关内容显示:(1)因上述成功拍出的标的物暂无法确定具体吨数,本次拍卖重量以现场实际称重为准。(2)一经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承诺购买全部标的物,拍卖结束后,以最终成交单价和实际称重吨数全部成交,不得反悔。

  三、风险提示

  上述第4次拍卖被成功拍出的标的物,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办理相关手续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后续按照拍卖结果完成交付,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就上述被拍卖标的物的产权归属等相关问题正跟三家公司管理人进一步沟通,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厂区的存货账面净值 7,364.17 万元(未经审计),后续是否存在其他存货被拍卖的情形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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