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并购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整合能力,促进公司未来发展,加快眼科医疗、眼科器械、眼科药等眼健康产业全产业链布局,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225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设立沈阳眼产业人才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1 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沈阳盛京天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产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沈阳眼康英才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沈阳盛京天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4年9月25日
备案编码:SAEQ85
公司将根据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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